mg电子游艺,MG电子游戏

图片
站内搜索:
法治政府
当前位置: > 法治政府 >
南充市人感染禽流感卫生应急处置预案(2014年修订)
信息发布:admin时间:2014-04-30 11:43点击数:次

 

为认真做好人感染禽流感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保护人民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 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卫生应急处置组织、协调与管理
(一)成立南充市卫生系统人感染禽流感卫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应急、办公室、医政、疾控、卫生监督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以及局机关应急办、办公室、医政科、疾控科、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协调指挥、组织动员与督导检查人感染禽流感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应急办,负责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畜牧、林业、出入境检疫、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财政、宣传、公安、教育、爱卫等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
(二)成立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组
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现场消毒、卫生监督、病人救护转运与隔离、物资及车辆调配等。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流行病学调查与消毒组、卫生监督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局应急办负责。职责是综合协调疫情处置工作,负责疫情的报告,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
2.流行病学调查与消毒组:由局疾控科和市疾控中心负责。职责是组织有关卫生防疫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尽快确定疫情,查明病因和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控制措施和建议,及时开展现场消毒工作。
3.卫生监督组:由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科和市卫生监督执法支队负责。职责是监督卫生系统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依法加强传染病、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及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
4.医疗救治组:由局医政科和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负责。职责是组织开展全市人感染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
5.物资保障组:由局办公室负责。职责是负责卫生应急所需物资和交通工具的供应和调配。
(三)成立市级防治专家组
市卫生局成立人感染禽流感卫生防治专家组,成员由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感染科、呼吸内科、重症监护、中医、检验科、放射科和市疾控中心流行病学专家组成。专家组的职责是负责全市人感染禽流感病人和疑似病人的会诊,对临床救治进行指导,对全市人感染禽流感防治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成立相应的专家组,负责本辖区的防治工作。
   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监测、报告和确认
(一)疫情监测工作的组织与分工
1.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感染禽流感监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监测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
(二)疫情监测和报告
1.监测网络: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成。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主要承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报告、隔离、治疗、样本采集等工作;疾控机构主要承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毒、样品送检等工作;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站及个体诊所主要承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报告,协助县级专家会诊和样本采集。
2.重点监测对象:长期从事鸡、鸭、鹅等禽类饲养、运输、屠宰、销售的人员;医院门诊就诊的发热、咳嗽病人;来自禽流感疫区的人员。
3.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病人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及时筛查、报告疑似病例和采集咽拭子、含漱液标本。
4.疫情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发现人感染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时,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人感染禽流感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县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县卫生局组织专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会诊。市卫生局派出市级专家组对县级会诊的疑似病例进行会诊,并将会诊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厅。
(三)疫情确认
1.市疾控中心负责人感染禽流感病例实验室初步检测,并将标本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复核。
2.人感染禽流感病例由市级专家组按照国家《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修订版)》会诊后报省级专家组诊断确认。
三 疫情应急处置
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处理,坚持政府统一指挥,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处置高效的原则。
(一)四级响应(我市尚未发现动物和人感染禽流感疫情)
我市尚未发现动物及人感染禽流感疫情,但相邻市发生动物或/和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密切关注我市及邻近地区动物禽流感及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开展疫情风险评估。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
3.开展常规疫情、流感/人感染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
4.医疗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的筛查工作。
5.开展人感染禽流感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人感染禽流感知识水平。
6.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动物禽流感疫情监测工作,防止疫区受染动物以及产品的输入。
(二)三级响应(我市有动物禽流感疫情,但尚未发现人感染禽流感疫情)
我市发生了动物禽流感疫情,但尚未发现人感染禽流感病例。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与农牧部门紧密协作,立即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样品采集工作(按照国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实施)。
2.开展人感染禽流感应急监测(按照国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监测方案》实施),疫区实行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零报告制度。
3.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按照国家《人禽流感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技术方案》实施)。
5.医疗机构要做好病人接诊、救治、医院内感染控制等准备工作。
6.做好疫情调查处理等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国家《人禽流感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技术方案》实施)。
(三)二级响应(我市出现散发或聚集性人感染禽流感病例)
我市发现散发或聚集性人感染禽流感病例,但局限在一定的范围,没有出现扩散现象。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疫源地县(市、区)人感染禽流感应急监测,实行人感染禽流感病例零报告制度。
2.按照国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查明病例之间的相互关联,判定是否发生人传人现象。
3.按照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疫点内人居住和聚集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
5.医疗机构要做好人感染禽流感病例隔离、救治和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
6.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国家《人禽流感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技术方案》实施)。
7.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卫计委报告,及时向我市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8.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人感染禽流感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9.如经调查证实发现人传人病例,要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停课、部分行业停业等防控措施。
(四)一级响应(证实人间传播病例并出现疫情扩散状态,属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证实人感染禽流感疫情出现人间传播病例并有扩散趋势,按照《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 疫情的公布与通报
国家卫计委负责向有关方面通报和向社会发布人感染禽流感疫情信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卫生部授权通报和发布疫情信息。市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向社会公布疫情信息。
五 保障措施
为做好预防控制人感染禽流感疫情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落实以下保障措施。
(一)人感染禽流感标本采集与送检
各级疾控机构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备专人负责,并选择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承担标本采集与送检工作。
(二)技术保障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组织有关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成立预备队,并对队员进行业务培训,随时准备参加医疗救护、疫情调查处理、实验室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工作。
(三)经费物资保障
发生疫情后,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应对人感染禽流感的防控专项经费。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应急预防性药物(金刚烷胺、金刚乙胺、达非等)、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分享到:

mg电子游艺,MG电子游戏: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柳林路200号 委办公室:0817-2666080
ICP备案:蜀ICP备2020028284号
川公网安备:51130202000205号
网站标识码 :5113000044